求助者的权利和义务:
1.我有权选择咨询师,并且是在知道和同意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接受咨询的。
2.当我遭遇咨询关系危机或是发现咨询师个人问题时,双方协商后有权提出更换心理咨询师。
3.我在发现更好的不同于当下的咨询方式时,有权向咨询师提出,但也应相互协商。
4.我将尽量与咨询师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作业、准时应约,单元咨询结束后应尽可能回顾总结,强化个人成长。
5.咨询中,我有权力提起暂停或终止咨询,有权知晓转介相关资源的信息。
6.进入咨询室之前,确保手机关机或静音。
7.因故无法准时来询时,需提前1天致电客服(057188668891),说明情况。
咨询师的声明:
1.咨询师的咨询(回复)只对求助者提供的材料(假定是真实的)负责。
2.求助者在咨询关系之外的其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后果者,与咨询师无关。
3.咨询时间变更或取消:若您因故无法前来,请提前24小时告知怡宁心理小管家,无责任取消变更咨询时间,取消预约医院将全额退还咨询费用;若24小时内取消预约,医院将收取咨询费用中的20%,并退还剩余款项咨询师因故无法咨询时,需提前1天致电求助者。
4.除求助者本人(成年者)外,任何与求助者有关的社会或家庭成员(不包括接受咨询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咨询师的咨询有异议,将不被受理。
5.如求助者存在躯体疾病、精神疾病等,应遵照医嘱按时服用相关药物;诊断为精神疾病者,应参考精神科医生意见,决定是否采用心理咨询作为治疗辅助。
6.咨询师只为求助者提供个人成长、应对技巧等心理素质相关的提升与帮助,不提供包括精神鉴定、诊断、开具药物、出具疾病证明、以症状为靶目标的心理治疗等心理问题之外或超越心理咨询服务范围的求助。
7.对于有自杀倾向的求助者,咨询师应按照危机干预相关措施帮助求助者,但如果咨询期间求助者出现自杀或自杀未遂的情况,与咨询师无关。
8.如来访者迟到,咨询时间不予补足或延长,如来访者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或缺席,本次咨询取消。
保密承诺:
1.咨询过程中双方不得对咨询过程录像、录音,如有需要须征得对方书面知情同意。
2.关于咨询中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咨询师会严格保密。如因教学等原因需要录音、录像时必须经求助者同意,并隐去可能辨识出求助者的个人信息。
保密例外:
求助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且可能危及他人时;求助者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险状况时;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犯或虐待时;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属保密例外。
项目名称(自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心理咨询(初级咨询师) | 400元/人次* |
心理咨询(资深咨询师) | 800元/人次* |
心理咨询(专家咨询师) | 1000元/人次* |
*每次咨询时间为40-50分钟